上杭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
发布时间:2021-01-20 19:12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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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色闽西网4月5日讯(红色闽西网记者 戴敏)近日,福建省纪检监察网站通报龙岩上杭县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。
1、上杭县太拔镇院田村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。2013年4月至2013年12月,上杭县太拔镇院田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使用村财24000余元购买烟酒、土特产和纪念品等用于发放,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。2017年1月19日,上杭县太拔镇纪委给予院田村党支部书记李水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(还有其他违纪行为)。
2、上杭县湖洋镇寨背村违规吃请问题。2013年9月至2015年2月期间,上杭县湖洋镇寨背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使用村集体资金共计3000余元购买香烟用于吃请,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。2017年3月18日,上杭县湖洋镇纪委分别给予寨背村党支部书记陈加福、寨背村村委会主任陈文丁党内警告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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